取得填報志愿資格人員根據個人筆試成績和招錄崗位計劃填寫《崗位志愿表》。具體辦法如下:
1.選崗按高分優先的原則。取得填報志愿資格人員,在報考的同一學科中,依據筆試總成績,按招錄崗位計劃的1:1比例,從高分到低分選崗。
2.專科畢業生和小學教育專業畢業生不得填報中學崗位志愿。《教師資格證書》的任教學科與招聘學科不對應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,只能報小學語文、數學、英語學科,且不得填報中學崗位志愿。
3.同學科同分的選崗辦法。當出現同分時,按以下順序優先選崗:
①筆試專業知識成績:專業知識成績高的優先;
②學歷層次:學歷層次高的優先,學歷層次依次為研究生、本一、本二、本三、???;
③學位層次:學位層次高的優先,學位層次依次為碩士學位、學士學位;
④英語等級:英語等級高的優先,非英語專業的依次為六級、四級,英語專業的依次為專八級、專四級;
⑤計算機等級:計算機等級高的優先;
⑥普通話等級:普通話等級高的優先;
⑦中共黨員:黨員優先;
⑧英語等級分數:同類同等級的總分高的優先;
⑨普通話等級分數:同等級的總分高的優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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